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今年的中考中招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基〔202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据统计,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共计12.29万人,其中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考生1.99万人,中考补报名将于4月25日—26日进行,预计补报考后人数还会略有增加。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工作方案》研制过程中结合市两会建议提案,广泛问计于基层,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召开多次招生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负责人及市直中学校长等意见建议;召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通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审查。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方案》主要有五个部分,一是有关中考安排与要求;二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三是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办法;四是有关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含自主招生指导意见);五是有关规范考试招生管理的要求。
三、《工作方案》今年主要变化
(一)逐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率,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
今年全市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普通高中学位供给都有增加,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今年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比例,由往年1:0.62调整为1:0.7。即: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7比例划定,按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迫切需求。
(二)全面实现属地招生,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面向中心市区招生
往年我市中心市区的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今年我市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不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仅面向中心市区招生。
文件具体规定为:中心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市区招生,中心市区以外县(市、区)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予以统筹在征求志愿批次面向全市招生。
(三)设立综合高中班,缓解职普分流焦虑
今年我市在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原则上由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组成联合体开展办学,也可以1所中职学校单独开展试点。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年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四)上调定向生指标比例,让每所初中学校的学生获得